新建扩建500千伏变电站6座,建设改造220千伏变电站48座,基本形成500千伏双环网和220千伏分层分区供电格局。建设和改造110千伏及以下电网。 (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负责)
建成覆盖全市的宽带无线网络,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在用户端的三网融合。 2010年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5%,家庭宽带接入率达到60%,企业上网率达到85%。(市信息化办牵头)
建设南水北调天津干线工程和市内输水配套工程,保护引滦水源。(市水利局、自来水集团、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牵头)
优化环卫设施布局,提高机械化水平,对城市垃圾实行分类收集、 处理,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率达到80%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以上。(市市容委负责)
实施景观道路整修工程,完善五大道等风貌建筑景观区的整修与管理,建设城市节能型景观灯光工程。编制和实施城市绿地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城市公园,2008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201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市市容委、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加强对永定新河、独流减河、蓟运河等河道的治理, 建设、加固海挡工程,2010年达到50至100年一遇海挡防潮标准, 城市防洪圈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市水利局负责)
加强对地震、灾害性天气、环境污染、农业灾害等的预警预报和控制。 2010年本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渤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5级,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率达到90%以上。(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在电力、冶金、化工、纺织等高耗水行业中,推广成套节水、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水网络集成等先进技术。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 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由24立方米降低到19.2立方米。(市节水办、市经委负责)
在城镇推广节水器具,2010年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50%以上。(市建委、市水利局负责)
推进农业节水,以节水灌溉为重点,推广防渗渠道、低压输水管道、 喷灌等技术,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40万亩。(市水利局负责)
加强土地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1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国务院确定的我市2010年耕地保有量面积。(市国土房管局牵头,有关区县政府负责)
实施节约替代石油、燃气工业锅炉改造等10个重点节能工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在钢铁、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实施节能目标跟踪监测,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201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20%,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力消费量降低5%。(市经委负责)
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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