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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分工落实《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通知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10年,农村居民饮用水普遍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自来水管网入户率达到80%以上。(市水利局负责)

  继续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市财政局负责)

  5.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多渠道加大科技投入, 2010年全市R&D(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市科委、市经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电子信息、生物与现代医药、能源等10个领域的关键技术开发,组织实施基础应用软件及高端通用芯片、半导体照明、节能环保汽车等12项重大科技专项。(市科委牵头)

  规划建设津西知识创新与孵化基地,发展生物医药园、新材料园、软件园、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专业孵化器。(市科委、市教委、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人事局负责)

  建设以企业为核心、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形成功能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和学科优势明显、以应用基础研究为特色的知识创新体系。2010年国家级及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达到10个和50个,工程研究中心15个和30个, 企业技术中心30个和300个。(市科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教委、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和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积极建立重点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市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4%,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超过95%。(市教委负责)

  继续实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程。(市教委负责)

  发展职业教育,与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27个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5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40所示范性中职学校。(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建设50个重点学科及一批研究基地,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城镇新增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市教委牵头)

  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完善“天津市授衔专家”选拔制度,深入实施“院士重点后备人选资助扶持计划”、“天津市特聘教授计划” 和“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市人事局、市教委、市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职工素质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民教育培训工程, 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培训。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覆盖面达到80%以上, 高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左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教委、市人事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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