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定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建立健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考核和监督,及时公布考核结果,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的监督,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增强竞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督导,逐步完善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规划、实施和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共享。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保证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建立社会监督制度,以社区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之一。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
(十)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配合中医药强省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适宜的中医药技术,规范服务行为。在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方面,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
三、不断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十一)制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县级市)政府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年度发展计划,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市辖区人民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十二)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良性运行,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要合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城市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助包括:按规定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按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等方面的投入和支出。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个人付费等方式,由服务收费补偿。因政策原因造成的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同级财政根据基本医疗服务成本与收费标准之间的差额,统筹考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