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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整合资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整合资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7〕2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局《关于整合资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整合资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
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省林业局  二○○七年二月)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但项目重复安排、资金使用分散的现象也日益突出。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部门条块分割的资金分配模式,提高支农资金的聚合效应和使用效益,必须整合现有各类支农资金,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支持。现就整合资金的相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整合资金的重要意义

  整合资金有利于将有限的财力集中起来办大事,提高“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和使用效益,缓解资金供需矛盾,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稳步实施提供财力保障;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对“三农”的资金投向,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有效实现政府对“三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明确部门职能和权责,消除“缺位”和“越位”现象,从而更有效地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二、整合资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以县为主和多级次相结合,以规划引导、项目带动等多种形式为手段,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归并合理、安排科学、重点突出、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要以规划为先导,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资金整合工作。

  2、坚持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要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积极稳妥地推进资金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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