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依法治税理财
(三十)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户的税收征管。坚持财税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化预算执行分析,建立健全财税收入增长监测分析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型财政机制,促进各地收入均衡增长。依法依规强化非税收入收缴和管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效能。(省财政厅、地税局负责)
(三十一)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支出管理。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的投入。按照整合财力促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着重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自主创新、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山区和东西两翼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柱产业发展。提高预算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和财政投资计划,严禁擅自调整、改变预算用途,控制各项预算追加。(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十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实现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采购管理。扩大省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试点范围,建立健全省级财政资金垂直跟踪监督工作系统。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开展效益审计,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价预警体系。(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审计厅负责)
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三十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和实践“新时期广东人精神”,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富民强省的共同追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扎实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继续在全省中小学生和大学生中分别开展“传承文明、培育新人”和“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活动。以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与和谐创建活动。在全省组织开展人文关怀活动,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省文化厅、教育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负责)
(三十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强学前教育。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办学规模。推动职业技术教育的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抓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示范学校、县级职教中心、实训中心等三项建设工程。实施省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重点推进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实训基地、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等项目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提升高校科研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研究生创新培养计划,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贷款机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奖学。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省教育厅、科技厅、劳动保障厅、人事厅、财政厅负责)
(三十五)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单位的改革工作。继续实施“精品战略”,打造一批体现岭南文化特色的文艺精品。加快广东科学中心、省博物馆新馆、中山图书馆改扩建、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等重点文化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扶持东西两翼地区文化建设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配合做好开平碉楼申遗工作。加快发展文化产业,鼓励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继续办好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等会展活动。 (省文化厅、科技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