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继续深化各项改革
(二十六)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出台实施《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后续监管。完善企业投资、外商投资、境外投资等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制订《广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加快推行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完善粮食、食用盐、食品药品、价格等行政执法系统。理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信息产业厅、人事厅、建设厅、交通厅、法制办、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二十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做好省属兴业投资公司、丝绸纺织集团、矿业集团等企业的重组工作。推进部分优质国有企业引进高品位战略合作伙伴,加快省属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进程。支持优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和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初步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制度。强化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管理和经营风险控制,选择若干家企业开展增量奖股试点。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加快推进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组建和畅顺运转,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推进省属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省国资委、财政厅、审计厅负责)
(二十八)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金融机构自愿交易的平等竞争环境,鼓励金融创新,拓宽资金运用空间。鼓励和吸引境内外著名金融企业来粤建立总部或分支机构。以实现票据兑付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抓紧推动农村社区金融机构和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停业整顿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及信托公司退出市场。继续推进地方商业银行和保险业改革,着力推动广州、珠海市商业银行改革重组。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加快构建农业保险体系。探索民间金融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继续做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清欠工作。大力推动优质企业发行上市。继续推进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提高证券经营服务机构规范化运作水平。(省金融办、财政厅负责)
(二十九)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本、技术、土地、产权、人才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商业欺诈、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治理商业贿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市场监管责任追究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药品质量监管和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对医疗机构用药、用械的监管,完善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推进水、电、气、环境等资源能源环境产品的价格改革,完善医药、教育、交通运输和支农惠农的价费政策,加强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整治。整顿和规范矿业资源开发秩序。积极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和收入分配的监管。研究制订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和信用标准体系,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发展和规范各类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省经贸委、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监察厅、金融办、打私办、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