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理利用政府债务,努力做好招商引资
一是在建立和完善偿债机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选择地积极争取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及赠款,积极拓宽农业利用外资渠道,努力扩大“三农”利用外资规模,要重点争取有利于提高农牧业生产技术水平的项目,利用外资增强我省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通过提供优惠政策、优质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努力吸引国外、省外企业投入我省“三农”领域,重点吸引东部发达地区资金、项目、技术投入我省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大做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强对农牧民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整合资金,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支出
随着新农村建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的逐步建立,支农投入的渠道越来越广,支持“三农”的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但在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中目前还存在部门条块分割的资金分配、管理模式和项目重复安排、资金使用分散现象,不利于资金聚合效应和使用效益发挥。因此,要不断整合各类支农资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有效的支持。首先要明确整合资金的范围,逐步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农、扶贫(含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专项资金,投入“三农”的各项政府性资金、基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农业的贷款、赠款,援助我省的帮扶资金等整合起来;其次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整合方式,坚持以县为主、自下而上、各级联动、分级整合,围绕新农村建设项目规划搭建整合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将性质趋同、目标接近的资金捆绑打包、拼盘使用,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格局;再次要充分利用政府性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采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补助、贴息、担保、保险、参股、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促进新农村建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尽快建立和不断完善,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支持。
四、加强监管,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财政投入“三农” 的资金将越来越多,财政监督管理的任务也会越来越重。管好用好资金是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和多元化投入机制的重要保证,要把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提到新的高度来认识,坚持运用法律、法规手段规范和保障财政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抓好制度建设、立足以查促管,不断提高支农资金分配与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一是针对新时期、新形势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要求,结合各类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特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资金管理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二是落实好支农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继续实行支农重点项目资金公示制,逐步扩大公示资金的范围和规模,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继续推行和完善支农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不断规范支农资金支出管理;继续完善支农项目专家评审、民主决策制度,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继续落实支农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重大材料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等制度,不断规范资金分配、使用。三是强化支农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同时,积极与项目主管部门和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支农资金专项检查,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监管财政资金的机制,加大对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充分运用财政投资评审、绩效监督等手段,积极探索建立支农资金的绩效考核体系,逐步扩大支农项目的绩效评价范围,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通过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不断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