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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武平县青山子煤炭开发公司青山子联办煤矿改建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武平县青山子煤炭开发公司青山子联办煤矿改建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25号)


武平县青山子煤炭开发公司:

  你司开办煤矿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煤炭法》、《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的相关规定,经龙岩市煤炭管理局的初审和我委组织专家审查,原则同意你司青山子联办煤矿改建项目。矿井保有储量为138.1万吨,设计可采储量82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服务年限9.1年。矿井开拓方式为分区平硐、斜井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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