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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新罗区东城牛坑煤矿改建项目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龙岩市新罗区东城牛坑煤矿改建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26号)
龙岩市新罗区东城牛坑煤矿:
你矿开办煤矿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煤炭法
》、《
开办煤矿企业审批办法
》的相关规定,经龙岩市煤炭管理局的初审和我委组织专家审查,原则同意你矿改建项目。矿井保有储量为93.8万吨,设计可采储量67.77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服务年限7.5年。矿井开拓方式为平硐片盘暗斜井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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