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青政办〔2007〕1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电子政务的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不断加快。2006年1月1日新改版的中国·青海政府门户网站正式运行,标志着由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各部门网站、州(地、市)、县人民政府网站组成的政府网站体系基本形成。但是,部分地区和部门的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跟不上,有的内容长期不更新,有的工作无人做,与网站建设要求和形势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政府网站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强化网站的政务公开功能,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办好政府网站的重要意义。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着力突出政务特色,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努力把政府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并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当前,一些州和相当数量县的政府网站域名结尾不符合“.gov.cn”的要求,进而影响了省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中的排名,也影响到政府网站总体功能的发挥。因此,凡政府门户网站域名结尾不符合要求的,要抓紧将网站域名结尾改建为“.gov.cn”的形式。有条件的地区,要以州(地、市)政府网站为基础,采用网站站群系统技术,抓紧所属县(市、区)政府网站建设,从而形成州(地、市)政府的网站体系。网站的建设内容和栏目设置,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5〕116号)和青政办秘〔2006〕52号文件的要求建设,务必于2007年6月底前开通网站。州(地、市)政府(行署)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和县政府网站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已开通的要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的要求,加强内容保障和栏目建设,努力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中国·青海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要着重加强全局性、宏观性、权威性政府信息发布,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指引或特定内容的办事服务,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州(地、市)及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上下级政府和部门网站之间要做好链接,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