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大试点范围,逐步深化改革阶段
选择适当时机扩大试点范围。同时,总结试点地区的改革经验,不断深化改革内容,积极探索、尝试将工资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结算补助等资金实行省直管县,但暂不改变这些补助资金的资金调度程序和方式。
(三)全面推进改革阶段
认真总结前两个阶段的改革试点经验,通过深入调研并结合中央对省管县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内容,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力争达到将省对县的所有补助资金包括专项资金的核定和拨付等实现省直管县的目标。同时,力争在财政体制调整等方面也有新的突破。
四、关于改革试点的安排及工作要求
实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省管县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省管县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各试点地区对试点工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省管县改革工作在完善整个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看待和认识改革面临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改革进展情况,从全局出发,积极支持改革,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对改革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指导。各试点县要认真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政策方向,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关注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研究并及时加以解决。特别是要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推进“乡财县管”管理方式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县级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为省管县改革创造条件。省财政要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服务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动机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坚持通力合作,继续强化县级财政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试点地区要一如既往地积极协助省上加强对试点县财政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县级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积极性,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的保障能力,保证县财政收支平衡。各试点县要严格依法编制预算,不留硬缺口,要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切实强化县级财政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自我发展、自求平衡的观念,坚决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加快发展,不断壮大经济和财政实力,确保县级财政良好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