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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春耕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春耕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2007年3月9日 川价发﹝2007﹞68号)


各市、州物价局:

  继去年遭受特大旱灾以后,我省今年又发生较严重的冬干春旱灾害。我省降水偏少,主要江河2月份的平均流量比多年同期均值偏少2成以上,据四川省政府救灾办最新统计,全省目前已有112万人、147万头牲畜出现饮水困难,重旱区有10多万人靠送水解决饮水困难。当前正值小春生产和大春育苗的关键时期,全省农作物受旱面积650万亩、成灾195万亩。抗旱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日前,省政府向全省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做好抗旱工作。按照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现将做好春耕期间价格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物价局《四川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的相关规定,各地要认真做好春耕期间相关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工作的预案,做好预警预测,适时启动预案。

  二、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耕期间市场价格的运行态势,以高度的政治敏锐,加强对春耕期间的价格监测工作,尤其加强农资、农水、农电等相关市场价格监测,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在认真执行现行常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与各价格监测点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收集有关情况,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或倾向性苗头,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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