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088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渝农发〔2007〕89号)
市农办:
现将《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第0889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刘委员在分析我市农业和农村现状的基础上,就新农村建设提出的五点建议。我们认为比较符合实际,将根据工作职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其核心是发展现代农业。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总抓手,并贯穿新农村建设始终。我们将紧紧围绕“打好库区牌、直辖牌”和建设“一圈两翼”目标,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建设的不同模式。当前重点是学习贯彻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断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
二、积极发展劳务经济
2006年,全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1.5万人,组织11.6万人赴疆摘棉,劳务总收入283亿元、农民人均净增188元。2007年,将围绕全年培训20万人、新增转移40万人的目标,坚持以市场主体、中长期培训、农民稳定就业、三峡库区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动劳务经济。
三、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一是参与农村综合改革。配合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参与相关改革工作。巩固基层农技服务体系改革成果。二是推进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三是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四是以学习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大力发展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五是强化服务,大力培育新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培育主体力量。
四、充分发挥农业担保公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