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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的意见


  (十三)倡导现代消费理念,积极发展消费信贷。抓住消费结构升级的有利时机,积极发展服务性消费,提高服务性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大力宣传普及消费信贷知识,倡导“贷款消费、积蓄还债”的新型消费方式;金融机构要根据城乡消费贷款市场的不同特征,积极开发消费信贷品种,合理确定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建立和完善农村个人贷款财产抵押制度,积极开办耐用消费品、农用机械和教育助学等贷款业务。

  三、积极培育消费主导型城市

  (十四)积极培育郑州、开封、洛阳为消费主导型城市。科学规划,分类指导,使具备条件的省辖市逐步发展成为市场繁荣、需求旺盛的消费主导型城市。围绕建设中原城市群、打造郑汴洛沿黄旅游精品线路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郑州、开封、洛阳3市地处我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在历史文化、旅游、餐饮、商贸、交通等方面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大政府引导和投入,率先打造为消费主导型城市,带动全省城乡扩大消费。强化会展业、旅游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商贸流通、运输、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升级步伐,大力发展以金融、文化、物流、信息、咨询等为重点的新兴服务业;加大对古都文化资源的挖掘扶持力度,推动文化、旅游商品制品产业发展;加快郑汴一体化进程,培育中原城市群核心区域的商业新亮点。

  (十五)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各省辖市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制定具体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步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培育消费市场,扩大文化、教育、科技、信息、体育等产品生产规模,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十六)支持城市社区商业发展。把社区商业发展纳入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在城市建设中充分考虑社区商业的规划布局,新社区建设要保证商业预留面积。积极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利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加快发展面向居民的早餐快餐、便利超市、便民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社区服务网点,满足城市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通过分批实施商业示范社区、经验推广及政策扶持,力争用3-5年时间在各省辖市中心城区基本形成体系完备、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城市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四、大力开发农村消费市场

  (十七)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消费能力。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把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和良种、农机购置补贴以及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化肥、柴油、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调控,抑制价格过快增长,确保种粮农民基本收益;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充分发挥我省劳动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创造河南劳务品牌。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以县、乡镇为重点建立健全劳务输出服务体系。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抓好“出国门、富万家工程”建设;加大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农村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可享受省农业、扶贫部门出台的“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中的优惠政策。力争“十一五”期间创建2-3个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外派劳务企业品牌,到“十一五”末达到年外派劳务人员5万人次以上。强力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手段,拓宽农民致富渠道;定期举办农产品网上对接交易会,切实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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