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把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行政效能年”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之中。表彰一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办公厅)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行政效能年”建设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月上旬市政府召开2007年第一次全会,专题部署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2月底前市政府各有关责任单位制定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子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搞好教育发动。
3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效能年”建设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工作任务。
(二)组织落实阶段
3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行政效能状况自查活动,结合各自实际问题,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或措施。
4月-10月底整改和落实阶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行政效能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有关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开展指导、检查、监察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
11月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全面总结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各有关责任单位对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市直机关工委结合开门评议组织社会各界对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效能状况进行综合评议。市政府召开全市“行政效能年”建设工作总结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效能年”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自觉投身到“行政效能年”建设的实践之中。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市的“行政效能年”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行政效能年”相关工作。市政府各位副市长要带头提高效能并抓好分管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各位副秘书长协助主管市长抓好协调和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求抓出成效。
(三)突出重点,抓出成效。与企业、部门打交道比较多的市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劳动保障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经委、国资委、财政局、工商局、港口口岸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建委、规划局、城建局、国土房屋局、交通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等单位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城市公交等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效能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抓出成效。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这些重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促进关键领域、关键部门和关键环节的效能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