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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行政效能年”实施方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9.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20.重申并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八不准”规定,禁止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向企业“吃、拿、卡、要、报”。(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人事局)
  21.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表彰、培训活动,切实减轻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负担。(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
  (七)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22.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和使用政府信息资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23.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做到决策、执行、监督全程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24.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城市公交、物业等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全面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监督办法等办事信息,在“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统一的办事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
  (八)拓展网上办事和服务功能
  25.以“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发布、网上办事与服务的总平台,构建全天候、一站式的“电子政府”。拓展政府与市民网上互动功能,规划建设好公众交流平台、在线访谈、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网上调查等一批互动栏目。互动交流受理反馈率达90%以上,热点话题在线访谈由每月1期逐步增加至每月2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26.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目录管理制度,实现政务信息统一规范、资源共享、动态更新和综合利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27.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络,大幅度增加网上办事和服务项目数量,网上办事项目由目前的800条增加到1600条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九)强化监督考核
  28.坚持明察暗访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以察访督促服务效能的提高。深入开展开门评议、行风评议等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厅)
  29.制定出台行政效能监察实施意见,全面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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