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工商公字[2007]40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5-2006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工作,省工商局决定对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等10个单位、张敏等20名同志授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被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省工商局号召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忠于职守、公正廉洁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心系群众、热心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服务精神。要立足本职岗位,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消费维权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安徽崛起、建设和谐安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附件: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淮北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蚌埠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淮南市工商局龙湖工商所
滁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舒城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巢湖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芜湖市工商局新芜路工商所
青阳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黄山市黄山风景区工商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