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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7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农委牵头,市工商局配合,有关区县政府负责)
  (二)生产加工环节。推进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市场准入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无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以及伪造、变造、冒用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的违法行为;对纳入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相关产品实施日常监管。
  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引导和督促小企业、小作坊达到必备的质量安全保证条件,依法、诚信经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深化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引导企业达标升级,健全企业质量档案,积极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行业质量竞争力。
  建立和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安全评价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逐步建立适合上海实际情况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三)流通环节。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重点督促连锁超市、大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提高熟食卤味、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连锁超市、大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提高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品销售安全监督频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工商局、市经委配合)
  依托“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信息应用系统”建设,整合相关部门有关监管信息和数据,建立食品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市工商局负责,市经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检测监控系统、废弃物处理中心等重点流通设施的建设;按照准入规范、功能齐全、卫生达标和管理有序的要求,推进200家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索证验证市场准入等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加快肉类、活鸡流通安全信息追溯技术的市场普及应用,加强标准化菜市场信息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流通信息与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市场安全快速追溯和流通监测监管。
  推进生猪屠宰及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置发展规划的实施,积极引导相关企业规范化、现代化和规模化。
  (市经委负责,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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