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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市各区、县(市)要下大气力抓好街道、乡镇、社区、村级基层政务公开建设,公开乡务、镇务、区务、村务,要公开工作内容、职责、办理事项、服务内容、经费使用、财政支出、政府各项补贴发放情况等应让百姓知晓的政务信息,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杜绝形式主义。
  (三)政务公开要同人大、政协监督机制相结合,建立社会监督体系。
  按照“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多层级监督体系,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劳动模范、企业职工、社区(农村)居民代表作为政务公开监督员,通过暗访、联查、发放民意测评卡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全市政务公开的有效开展。
  (四)政务公开要同纠正行风相结合,建立考核评议机制。
  建立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实行“同步考核”办法。将全市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公开载体、信息公开、政策咨询解答、审批项目进厅等情况,纳入市政府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逐步扩展考核评议范围和内容,细化考核项目,增加考核分数系。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加大对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考核力度,使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假公开、不作为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公开载体
  (一)建立“公民公共服务网”,增强政民互动。
  建立沈阳市“公民公共服务网”,开设网上政民互动平台,扩大政府与百姓交流和沟通的渠道。“公民公共服务网”设置政务公开、公众互动、公众服务三大版块。通过今日沈阳、走进政府、政务要闻、公众参与等41个栏目,以博客、视频访谈、在线咨询、市民投诉、请您评议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政务,解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百姓进行直接交流,倾听百姓心声,了解社情民意。“公民公共服务网”将设有问题应答和处理系统,对百姓反映的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后,通过处理系统及时回贴信息,使百姓“问有答、事有办、等有音”,拉近政府部门与百姓的距离。
  (二)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和宣传,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在日报、晚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开设“公共服务”专版、专栏,与“公民公共服务网”在关注民生、沟通政府与公众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连手合作。“公共服务”专栏,除刊登每月公民公共服务网发布的投诉情况、整改结果及相关新闻链接、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最新政务信息、博客文章外,还将针对“公民公共服务网”设置的公众互动、在线咨询等栏目,选择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采访报道,与网络形成互补、互动,共同促进政府部门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三)统一新闻发布制度,规范发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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