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推进竞技体育大众化。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发展的新路子,逐步拓宽运动训练社会化、多元化发展渠道。充分利用竞技体育比赛的辐射功能,在群众中普及运动项目,吸引广大群众参与运动训练。面向社会开展竞技体育项目技能培训,支持开展有偿业余训练。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社会力量开展运动训练理论、手段和方法的研究,对重点项目和关键技术进行联合攻关,促进竞技体育水平稳步提高。
四、不断加大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十)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省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运动康复基地、水上训练基地以及夏季、冬季训练基地建设,努力满足发展竞技体育项目和提高训练水平需要。各市重点建设面向公众开放的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体育中心,基本满足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全国以上单项高水平比赛的需要。全面提升县级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各县(市、区)积极实施新“四个一工程”,即一个塑胶跑道标准田径场、一个3000座左右的体育馆、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适当提高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档次。
(十一)落实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继续从省级统筹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基层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扶持基层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体育设施建设。根据《
体育法》、国务院《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城乡居民住宅小区配套体育健身设施的规定,确保体育健身设施按面积、按标准建设到位。对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五、认真抓好体育科技教育工作
(十二)健全体育科研网络。进一步完善以省体科所为龙头、市级体育科研机构和各训练单位为基础的体育科研网络。加强省国民体质和竞技能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争取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健全具有科学选材、训练等研究和应用能力的市级体育科研机构;改善训练基地科研、医疗服务条件。加强体育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力建设,开展运动项目规律研究、国民体质评价体系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研究,取得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科研成果。加强对体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进一步繁荣体育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