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体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一日
关于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
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对于增强人民体质、促进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和谐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省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成功承办了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和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顺利举办了第十六届全省运动会,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实力进一步增强,体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体育赛事日趋活跃,体育科教水平逐步提高,体育对外交流更加广泛。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建设体育强省、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我省体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苏发(2002)11号)提出的要求,深入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建设体育强省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体育工作全局,认真贯彻新时期体育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全民健康素质,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竞技体育备战攻关,把江苏建成体育强省,让体育事业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省总体上达到体育强省的各项目标。苏南80%以上的市基本建成体育强市,95%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体育强县(市、区);苏中65%以上的市基本建成体育强市,8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体育强县(市、区);苏北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基本建成体育强市、体育强县(市、区)。具体目标任务是:
--群众体育工作达到新水平。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省人口的50%以上,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