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科学调控水平。
1.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做好促进就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切实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
2.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按照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要求,加强劳动保障组织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技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健全和规范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信访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广东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在街道(乡镇)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制度,组织协管员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充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积极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实现劳动仲裁庭全覆盖的目标。大力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建设步伐,理顺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实现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完善劳动保障系统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劳动保障系统人才辈出的局面。
3.加强劳动保障统计工作,强化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1)建立健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积极运用现代手段开展统计工作,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数据。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统计数据资源共享。建立完善劳动保障主要指标监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变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劳动保障领域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2)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做好“金保工程”二期建设立项工作,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在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上加快构建覆盖广东省的劳动保障系统网络。地级以上市建立统一的覆盖各项业务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整合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险核心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业务协同办理,并为企业和个人建立劳动保障电子档案。实现城区内城域网实时联接,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劳动保障信息发布站或查询终端。广东省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实现联网,主要业务信息实现共享,及时向社会提供劳动保障信息服务。
(3)完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劳动保障统一门户网站和“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等为公众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等服务。在广东省建立远程见工系统,为劳动者和企业求职招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建立劳动仲裁庭审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上级对下级仲裁机构庭审的远程监控。推行社会保障卡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发布3项制度,为企业与职工进行工资报酬协商提供信息支持。
4.多方筹集资金,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工作的投入,形成与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研究建立促进就业基金、社会保险风险基金和养老保险隐性负债补偿机制,增强政府调控就业和抵御社会保险支付风险的能力。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加大省级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大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支出监督、全面落实企业和个人责任的基础上,明确各级财政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责任。创新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机制,充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利用工伤保险基金发展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事业。开拓融资渠道和形式,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劳动保障事业。争取与银行建立授信关系,积极利用银行信用资金大力发展劳动保障事业。进一步加大省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科学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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