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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大力加强市级部门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市级各部门必须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严禁有关处室直接对服务相对人,要作为反腐败抓源头的一项具体工作来落实。没有设立“窗口”的,要在今年上半年内完成建设任务。已建立的,要在完善运行制度,创新服务机制,强化监督制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好“窗口”的作用。

  (三)大力加强乡镇服务代办室建设。今年内全市各乡镇要全面推广为民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制,将过去由农民自己前去政府机关办理的事情改为由乡镇干部代为办理。要将代理项目、所需材料、办理时间张贴上墙,安排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专职负责接受、落实农民代办事宜。代办服务不得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四)大力加强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公用企事业单位承担着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渠道。为此,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公共服务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收费标准,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要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内容,满足群众多方面的公共需求。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贵”以及“水电气供应服务不到位”等现实问题的解决。

  三、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建设

  政府网站是施行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未开通的要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尽快予以开通。已开通的要努力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各项内容全面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将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信息及时上网发布。在开办领导信箱、办事指南、政策导读栏目设置基础上,积极开设在线问答、行政投诉、举报热线等互动式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网上交费、办证、年检等服务范围,逐步探索网上审批,提高在线办理的能力,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

  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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