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市和区(市)县残联要按照“人员、经费、场地、活动”四落实要求抓好专门协会建设。
6.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实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
7.残联要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第四次“自强模范”和年度“十佳残疾人工作者”等表彰工作。
(二)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1.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残联协调、乡镇(街道)组织,分级实施”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意见》(成残工委〔2005〕17号),为全市75万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每年不低于15万人。
2.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每年开展个性化服务的数量要达到本辖区残疾人总数的40%以上。专干(专委)要用不少于2/3的工作时间深入残疾人家庭为辖区内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3.市残联要每年组织一次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业务知识培训和典型实例评比,适时修订《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实用手册》、《服务指南》。
4.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对残疾人专干(专委)的管理。
5.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督查组每年要对全市20%的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20%的残疾人专干(专委、联络员)开展“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社会环境。
1.公众传播媒介要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市级报刊、各级电视台要开办好残疾人专栏(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电视节目中要逐步推广聋人手语解说。
2.要建立公共媒体扶残助残公益宣传制度,加强对自强不息和扶残助残典型的宣传。
3.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各类助残活动,举办好“全国助残日”和各类残疾人专门节日庆祝活动。
4.市政府法制办要组织起草《成都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5.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争创“全国无障碍示范城”。
6.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同步规划和逐步实施无障碍建设。
(四)信息化建设。
1.进一步发挥成都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增强高端、中端、低端平台的服务功能。
2.市信息办要牵头在全市各级职能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实现残疾人数据的全覆盖和相关数据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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