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2月15日,实施日期:2011年12月15日)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府发〔2007〕1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教育、康复、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确保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十一五”期间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依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条件
“十五”期间,全市城乡一体的残疾人救助与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残疾人生活质量普遍提高,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上学难问题基本解决,残疾人医疗康复难问题初步缓解,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现象基本消除,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为残疾人服务的经济基础更加巩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方式更加有效,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
“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成都有利于更大范围地缩小城乡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和生活上的差距。
“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仍然面临挑战。残疾人数量大、就业竞争力弱、医疗康复需求大,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部分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部分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尤为繁重。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建立扶助残疾人脱贫解困长效机制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残疾人工作组织为重点,继续推进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工作,改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基本生活状况,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使残疾人生活基本上达到小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