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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4、市容环境卫生:市市容局牵头负责,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工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新闻出版局、南京铁路办事处、市城建集团、市河西指挥部、市地铁指挥部等部门和单位协助;
  5、环境保护: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城建集团、市河西指挥部等部门和单位协助;
  6、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文化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局、市旅游局、市商贸局、市交通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协助;
  7、食品卫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林局、市商贸局等部门协助;
  8、农贸市场卫生: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商贸局、市卫生局、市市容局等部门协助;
  9、除四害:市爱卫办牵头负责,市卫生局、市建工局、市房产局、市粮食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等部门协助;
  10、社区和单位卫生:市市容局、市房产局牵头负责。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单位和居民区由市房产局牵头负责,其余由市市容局牵头负责,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文明办等部门协助;
  11、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各类工地卫生:市建委牵头负责,市房产局、市建工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局、市地铁指挥部、市城建集团、市河西指挥部等部门和单位协助。

  上述11个项目成立专业组,各牵头部门明确一名局级领导挂帅,明确一个责任处室牵头,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三、迎查时间和工作安排

  迎接复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6月)迎接省爱卫会复查评审;第二阶段(7-12月)迎接全国爱卫会复查评审。

  第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1、2-3月份:成立市创卫复查领导小组,并召开工作布置会。各区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迎复查组织机构,开展对新《标准》的学习培训。对照新《标准》查找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及迎查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各部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于3月10日前报送市创卫办。

  2、3-4月份:各牵头负责部门、各区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分工责任及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以市容市貌、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食品餐饮店和“五小”行业、建筑工地、河道、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场所为重点的专项综合整治活动。结合全国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以“扮靓城市、清洁农村”为主题的爱卫月活动。完成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和汇报材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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