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局关于扶持三峡库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
(渝农发〔2007〕87号)
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提出了加快库区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明确了推进库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切实履行好全市农业局系统的职责,做大做强库区特色产业,加快建设库区现代农业,促进库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更好地参与服务库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库区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
(一)加快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和着力解决移民就业,是市委、市政府在深刻分析库区形势、全面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基础上,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直辖以来,虽然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长足发展,尤其是在库区二、三产业发展处于复苏期的关键阶段,为促进库区移民迁建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库区农业基础仍然脆弱,农民收入水平总体较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明显滞后,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缓慢,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尽管库区15个区县幅员面积占全市的53.4%,乡村人口占全市的49.2%,但库区的农村经济总量、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增速均大大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农业增加值仅占全市的43%,除肉类总产量外,其他主要农产品产量均不到全市一半。对此,全市农业局系统必须站在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库区发展的新起点,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肩负起加快推进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为服务库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二届九次、十次全委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统揽,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特色产业为支撑,以农业农村生态安全为基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打造特色的要求,着力完善配套政策和扶持措施,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参与服务库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库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