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旅游的发展类型、发展思路和开发模式
(一)发展类型:农业旅游以当地农村(乡镇和村落)、农民家庭或农林企业为经营主体,以农民所拥有的土地、庭院、经济作物以及地方农、林、牧、副、渔等广泛的农业资源和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为基础,以“两消”(就地消化农业剩余劳动力和就地消费农业产品)带动农民直接致富为主要特征。其发展类型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观光型农业旅游。以优美的乡村绿色景观和田园风光及以不为都市人所熟悉的、独特的农业生产过程,特别是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制作过程作为旅游吸引物,吸引城市居民前往参观、参与、购物和游玩。二是科技型农业旅游。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建立小型的农、林、牧生产基地,既可以生产农副产品,又给旅游者提供游览的场所,兼顾农业生产与科普教育功能。三是休闲度假型农业旅游。以农村原生态的生活环境、农俗文化等“三农”特色资源为载体,以康体、休闲、娱乐等形式多样的参与性旅游活动为主要内容,在产品特色上更加突出休闲度假主题,以满足游客休闲娱乐、身心健康、自我发展等需求的旅游类型。
(二)发展思路:在全市具有良好生产基础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性农业发展区和山地、湖泊、岛屿等生态保护区内,按照沿江、沿湖、沿山、沿路、临近旅游景点和城乡结合部的分布形态,依托当地特色物产美食、生态环境、文化民俗、特殊地形地貌、风景名胜旅游区点等载体,以村(镇)和规模型农、林、牧、副、渔企业为单位,按照点、线、片结合,由点状开发向线状、片区状开发转变的发展思路,逐步形成苏州农业旅游的“一区一特”、“一镇一品”、“一村一景”、“一户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开发模式:根据我市情况,开发农业旅游可采取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借助山水自然资源,以村为单位开展整体环境综合整治,发展生态休闲式农业游;二是借助传统农业物产资源,以地方特色美食、茶果花木为“卖点”,发展参与体验式农业游;三是借助现代农业资源,以耕作或加工方式独特、科技含量较高的各级农林示范园区、企业为载体,发展科技教育式农业游;四是借助特色农俗文化,以乡间节庆、宗教、工艺、戏曲等为依托,发展民俗体验式农业游;五是借助古村落开发,以村落建筑和民居生活形态为吸引物,发展文化休闲式农业游;六是借助临近传统旅游景区点和城乡结合部的优势,以食、住、购等功能配套为特点,发展“农家乐”式农业游。
四、发展农业旅游的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因地制宜、政策引导、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深入推动农业旅游型镇村(企业)、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国家A级以上农业旅游区点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农业旅游的发展水平。加快农业旅游型镇村(企业)建设步伐。年内各市、区要在辖区内推荐4~5个适合发展农业旅游的镇、村,认真抓好1~2个重点农业旅游示范镇村的培育、建设工作。市有关部门要联手合作,积极配合各市、区开展重点农业旅游示范镇村分类指导和开发辅导工作;加大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力度。大张旗鼓地开展争创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作,从2006年起,全市每年要推荐一批农业旅游型镇村(企业)进入“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行列,每个市、区每年至少完成1~2个示范点项目;积极扶持国家A级以上农业旅游区点建设工作。大力培育和提升农业旅游示范点的景观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管理质量,推动示范点升级换代。此外,市旅游局要通过推进吴中区三山、陆巷、堂里、尧南、湖桥等5个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村的农业旅游发展工作,探索研究旅游业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互动并进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模式。
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旅游资源普查、规划编制和标准化规范工作。市和各市(区)要根据全市农业、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开展全市农业旅游资源普查,建立全市农业旅游资源库,加快农业旅游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十一五”期间,各市、区要把实施农业旅游规划作为实现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实事工程。要加快制定农业旅游相关标准,提升农业旅游标准化发展水平。制定和健全农业旅游专项接待和服务质量标准,推动农业旅游的规范化发展。年内要配合《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标准的推广实施,抓紧组建“农家乐”星级评定机构,培训评定人员,规范经营行为,把“农家乐”打造成为苏州农业旅游的特色产品。
三是不断优化农业旅游的经营环境。积极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推广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技术,推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在农业旅游区点的使用;改善农业旅游区点通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等条件,扶持修建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咨询中心等基础功能设施,规划旅游公共交通线路,统一旅游、交通等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语言标识。依托现有的苏州市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和农业培训机构(乡镇成人中心校),建设若干个农业旅游培训基地,把培养培训农业旅游人才的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享受相关优惠。把农业旅游的宣传促销纳入全市新农村建设宣传工作,为农业旅游提供网络化管理支持和社会化服务便利。扶持旅行社协会筹建农业旅游销售中心,编排推介具有季节性、地方特色的一日、二日游专线,构筑网络营销,拓宽农业旅游销售渠道。
五、支持农业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
(一)建立健全农业旅游管理体制。各市(区)、重点旅游乡镇要建立农业旅游发展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协调当地农业旅游规划建设、市场开发和重大项目的推进等工作。要完善农业旅游分级管理以市(区)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系;切实强化旅游、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指导、项目引导、管理规范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和工作合力。要积极发挥乡村组织和干部在带头发展农业旅游工作中的作用,为农民发展旅游致富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