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能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在加大各职能部门对企业信用状况监督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开辟诚信专用通道,及时公布增信行动的有关信息,宣传守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推行社会公众监督,鼓励群众参与评议企业的信用状况,逐步建立社会联动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气。
三、工作目标
用2至3年时间,实现“11114”信用建设目标 (即建设一个系统--企业信用征信管理系统,发展一个产业--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业,抓好一个基础--企业信用自律管理,培育一种风气--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推行四项制度--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在全省初步建立起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进而促进企业信用等级显著提高,实现银企和谐对接,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
“十一五”期间,在各银行机构开户企业信用等级提高户数年递增20%。力争到2010年,60%左右的大型企业和40%左右的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50%以上的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管理系统,规模以上企业全部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管理系统。
四、工作重点
(一)建设诚信文化,优化信用环境。广泛深入地开展金融、信用知识宣传,不断增强企业诚实守信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诚信氛围。着眼全局,突出重点,加强公德修养,规范经济秩序,弘扬诚信文化。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整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由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诚信办)负责协调,在搞好日常宣传教育的同时,每年集中开展两次大规模宣传行动。
(二)搭建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建立融资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定期发布项目推荐、信用评级、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信息;建立重大事项研究机制,定期召开经济金融形势、金融监管、货币政策执行情况联席会议,促进信息共享,为银企和谐对接创造条件,有效缓解“银行难贷款”和“企业贷款难”两大难题;积极探索建立地方性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金融风险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合理规避风险。由省诚信办牵头,用1至2年时间,利用联合征信体系搭建融资公共网络信息平台;由省经委牵头,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积极向银行推介优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