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超前落实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超前落实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7]1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从2007年四月份开始,就进入2008年人口计划的实施阶段。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保持我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本着未雨绸缪、提前规划、统筹安排、早做部署的原则,现将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并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人口形势,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8年是实现“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年,也是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的转折年。随着“十一五”时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各项社会改革措施的相继出台,广大育龄群众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的不断显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深刻认识当前面临人口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切实落到实处。

  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超前落实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根据人口再生产的客观规律,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将进入控制2008年人口计划的实施阶段。为切实做到计划早制定、工作争主动,充分发挥人口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省政府在广泛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全省2008年度分市人口控制指导计划。请各市依据“五普”数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参考公安、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的人口数据,结合婚、孕情调查摸底情况,抓紧研究确定本市分县(市、区)的人口控制计划,并层层落实到乡、村,落实到育龄群众。要继续加大晚婚晚育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科学的安排婚育时间,认真落实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坚决杜绝违法生育;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尽量满足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而申请生育的群众要求,严格控制违法生育,稳妥做好削峰填谷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生育证》管理制度,切实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尤其是对重点人群要实行定期随访、孕情环情监测,严肃查处违法婚姻、违法生育、违法收养行为,确保良好的生育秩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