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继续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续建和新建5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新制修订10项以上的省地方标准。支持发展一批名优农产品,推进名牌认定、“三品”和GAP(良好操作规范)认证,今年新认证80个无公害农产品、60个绿色食品和10个有机食品。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使用,树立优质品牌形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保障制度。
(二十六)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市场升级工程,改造升级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的市场流通主体。组织优质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组团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会。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手拉手”行动,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加工企业、市场经销商产销对接。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改善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的市场环境。
九、积极深化农村改革,增强现代农业建设活力
(二十七)加大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信贷支农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新时期中央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机制,确保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等中央各项支农强农政策实惠落实到农户。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抓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后续完善工作。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较活跃的乡(镇)或县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保护失地农民利益。加强农业信访工作,努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十八)探索建立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监管措施,重点构建源头防范、监督管理、重点监控、民主议事、组织保障等五个机制,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继续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完善、规范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推进村财管理电算化和网络监管。进一步开展村级组织债务清查摸底工作,锁定旧债,遏制新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化解村级组织债务的有效办法。继续做好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续清偿扫尾工作。
(二十九)积极推动农村各项改革。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抓紧我省改革建设方案的制定,推进改革建设工作进程。认真贯彻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扶持发展4个部级示范点和10个省级示范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加快市、县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组建完成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支持三大体系。积极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建设,稳定基层防疫和畜牧技术推广队伍,突出抓好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健全村级动物防疫网络。抓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确保今年7月1日前实现全省农业系统种子企业与行政管理部门完全脱钩。按照《福建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方案》,积极探索农场社会事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