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农业工作大力发展海峡西岸现代农业的意见
(闽农办〔2007〕1号)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局,厅各单位:
2006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这一中心,突出抓好“一稳、二突、三重、四保、五新”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建设,战胜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克服了农资和成品油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圆满完成了全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任务。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持续向好发展态势,农民得到较多实惠,“十一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基本途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是中央顺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做出的重大决策,不仅符合全球农业发展的潮流,顺应农业内部和经济社会外部发展的共同需求和必然趋势,而且充分体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与十六大以来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部署、新举措一脉相承。要立足实际,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所做出的一系列重要战略决策部署,与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将发展海峡西岸现代农业作为着力点,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形成开放合作、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2007年,我省农业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部署,围绕粮食稳定发展、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主线,突出产业兴农、科技强农、开放活农、服务为农、执法护农,继续抓好“一稳、二突、三重、四保、五新”重点工作,大力促进机制创新,着力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为农服务水平,推进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农业产值增长3.5%,其中,种植业产值增长3%,畜牧业产值增长4.6%;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12%;粮食产量710万吨(抽样数),肉蛋奶产量增加6万吨、水果产量增加5万吨,茶叶产量增加1万吨,蔬菜产量增加8万吨,食用菌产量增加5万吨;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