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关于严格森林、湿地、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抓好植树造林,搞好洞庭湖区、四水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建设。"十一五"期间在全省40个水土流失严重的县市区开展重点治理,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平方公里,保护生态环境良好区域面积达到57500平方公里。(责任领导:杨泰波;牵头单位:省林业厅;主要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59.关于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责任领导:徐宪平;牵头单位:省经济委员会;主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办、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局、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知识产权局)
60.关于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以思想的先进性引领富民强省。(责任领导:蒋建国;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主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讲师团、省社科院)
61.关于不断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不能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能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进一步坚持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责任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主要责任单位:省人事厅)
62.关于高度重视、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使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性别、民族结构明显改善。(责任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主要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团省委、省妇联)
63.关于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基层干部,继续推进县乡干部与省直机关干部的交流,切实让基层干部感受到党的关怀。(责任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主要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委统战部)
64.关于积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抓好换届后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着力把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推进富民强省的坚强领导力量。(责任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主要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
65.关于运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责任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主要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
66.关于大兴亲民爱民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责任领导:许云昭;牵头单位:省纪委;主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
67.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防止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责任领导:许云昭;牵头单位:省纪委;主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直机关工委)
二、贯彻实施分工项目的基本要求
1.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分工项目的落实。各分工项目的牵头单位对该项目的实施负总责,各主要责任单位对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任务负具体责任,各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
2.分工项目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拿出方案,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属于改革举措的,要抓紧制定落实的具体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属于提出原则要求的,要抓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