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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信息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信息工作的通知
(琼教[2007]20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近几年来,我省教育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肯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部分单位(学校)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没有配备相对稳定的人员负责信息工作;信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有的单位(学校)信息报送量不足,信息质量不高,甚至还存在对重大、突发事件反应迟钝,出现上报不及时甚至漏报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信息工作,提高我省教育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的参谋、服务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工作水平

  教育信息是上级领导机关了解教育工作的重要渠道,是进行科学决策和指导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手段,也是沟通教育工作情况,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工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教育信息工作的领导。要定期研究信息工作,对信息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支持、督促和检查。要多为信息工作出题目、定任务、提要求,并对重要信息在报送前审阅签发。要落实责任制,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切实把教育信息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要选派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字综合能力强、工作态度积极的同志,专门负责教育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和手机)、电子邮箱报送到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人:冯浩,联系电话:65342716;传真:65324535;电子信箱:fhao@tom.com)。

  二、抓好信息报送,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工作质量

  高质量的教育信息是领导统揽全局、指导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强化信息质量意识,努力提高教育信息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信息的适用性,站在全局的高度去挖掘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信息,努力发挥信息在上级与下级之间、公众与教育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信息的针对性,紧紧围绕上级中心工作和本市县、本学校教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需求,收集、报送信息。进一步增强信息的真实性,既报喜,也报忧,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本地、本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调研,挖掘和延伸信息的价值,积极走出去,主动沉下去,围绕领导关心的重点问题、师生关心的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调研、论证,把重要社情民意以及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上来。
  进一步增强信息的时效性,报送信息力求“快”,尤其是重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等紧急信息的报送,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抢抓信息力求“准”,要培养捕捉信息的敏感性,对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进展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成功经验等有较大参考价值的信息,及时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提炼,追求信息发挥的第一效率;编写信息力求“简”,开门见山,不讲空话套话,并一事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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