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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7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项目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三十八、建立面向公众的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受理市民非紧急求助及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批评建议;建立健全信访信息系统,方便群众查询与个人信访诉求相关问题的办理情况。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信访办
  项目负责人:市信访办吴世民
  三十九、构建首都城市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出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公共安全、交通出行、旅游住宿、医疗健康、消费餐饮、文体娱乐、社区家庭等10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化服务事项在“首都之窗”网站实现统一查询和在线办理。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信息办
  项目责任人:市信息办朱炎
  四十、规范道路交通、体育场馆、医疗卫生、商业服务业等重点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完成60个主要景区的多语说明牌、标识牌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对重点景区的多语种自动导游机、道路指示牌、停车场进行更新改造和建设。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市旅游局
  项目负责人:市政府外办杨柳荫、市旅游局杜江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宗教局、市公安局、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公园管理中心
  四十一、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18个区县配备21台流动舞台演出车;完成7个露天剧场建设;为全市街道、乡镇配备数字电影流动放映设备,并力争每套设备每月放映15场次;在10个远郊区县和朝阳、海淀、丰台区开展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完成演出9000场;在10个远郊区县实施“周末场演出计划”,全年演出400场。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项目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公园管理中心、相关区县政府
  四十二、22个市属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费。
  完成时限:2007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项目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协办单位:市文物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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