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的通报
(琼府办〔2007〕2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冬修水利动员会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安排劳力和时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突出的 13个市县予以表彰。
一等奖:三亚市、万宁市、定安县
二等奖: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口市、儋州市
三等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文昌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临高县、琼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