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赣食药监安[2007]17号)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指导下,经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公安、劳教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我省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监测水平、监测效能不断提升,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深入,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评价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病例数6476份,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4000份目标,是2005年的3.7倍;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数5527份,是2005年的1.5倍,均创历史最好成绩。为表彰先进,发挥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20个单位为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萍乡市公安局强戒所等6个单位为江西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勇于进取,不断提高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的水平,提高监测工作质量,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集体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
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先进集体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集体(20个)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萍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人民医院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南昌市第三医院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
萍乡市人民医院
大余县人民医院
丰城市人民医院
进贤县人民医院
南昌县冈上镇卫生院
广昌县甘竹镇卫生院
湘雅萍矿合作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