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零就业家庭户数。指报告期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和就业能力人员的家庭中,没有就业人员的户数。
10.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比例。指报告期内深圳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人数占应就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比重。
11.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是指报告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已参保人数占法定应参保人数的比重。鉴于我国社会保障的特点及统计口径,该指标只是统计户籍人口。计算公式:
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比重+(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比重+(工伤保险实际参保人/工伤保险应参保人)×比重+(失业保险实际参保人/失业保险应参保人)×比重+(生育保险实际参保人/生育保险应参保人)×比重
其中:比重=各险种参保人/5项险种参保人之和
12.劳务工工伤保险参保率。指报告期已参加劳务工工伤保险的劳务工人数占登记居住证劳务工人数的比重。
13.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率。指报告期已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的劳务工人数占登记居住证劳务工人数的比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指报告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财政支出的比值。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关闭破产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5.社会捐赠款。指报告期捐助中心收到的捐赠款和慈善会收到的捐赠款。
16.财政性教科文卫体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指报告期财政性教育支出、财政性科学经费支出、财政性文化经费支出、财政性卫生经费支出、财政性体育经费支出之和与财政支出的比值。
17.财政性环保投资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指报告期财政性环保投资经费与财政支出的比值。
18.财政性公共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指报告期财政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值。
19.人均受教育年限。指报告期15~64岁人群受教育年数总量与该年龄段总人数的比值。
20.职工培训人均学时数。指报告期对企业内部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提高教育的时间,在职培训也称职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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