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厅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人发[2007]23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局,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关于开展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6号)通知,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省有关推荐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推荐。选拔对象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上述选拔对象中,优先推荐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我省2007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数量为20名。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推荐人选;根据基层推荐情况,各地区、各部门人事局(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报送省人事厅;省人事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报人事部。其中,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人事部门推荐人选。
四、报送材料
请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于2007年4月6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厅: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报告1份,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二)候选人情况登记表7份(见附件)。不要装饰。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严格审核并明确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