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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7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五)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报道。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国务院组成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改革方案。今年,各级卫生部门要配合改革方案的出台,通过新闻媒体做好方案介绍和解读,密切卫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相互联系、沟通和理解。要宣传各地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所进行的医疗卫生服务改革探索。
  二、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在当前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对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有利于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为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加强正面宣传,积极引导社会舆论。
  (一)做好正面典型宣传。要认真总结2006年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巡回报告活动的经验,继续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工作,探索以先进模范人物评选、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开发制作宣传典型人物的影视作品等形式宣传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要结合参加白求恩奖章荣誉称号、南丁格尔奖、优秀乡村医生等评选表彰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活动。
  (二)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沟通。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树立主动沟通意识,通过媒体座谈会、记者联谊会等多种形式,倾听媒体和公众对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媒体记者的采访电话要及时反馈信息并尽可能安排,可适时组织记者进行实地集中采访,调动新闻工作者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探索以“开放日”、义诊咨询等形式,主动向公众介绍本地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工作等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卫生部门网站的互动栏目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三)开展舆论引导工作。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积极主动解疑释惑,消除群众的疑虑和误解;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增进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中高技术、高难度、高风险的认识,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理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舆情收集和分析工作,对于新闻媒体的一些不实报道和故意炒作,要及时澄清和纠正。
  三、规范卫生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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