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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开展教育宣传。关注教育信息和动态,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队伍的建设,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地开展教育宣传,积极办好《汕头教育》等刊物和“汕头教育信息网”,不断提高各种教育宣传媒体的质量和影响力。
  四、“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治教
  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氛围。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完善依法治教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教育政策的研究,探索教育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正常秩序。依法保护教育活动参加者的合法权益,为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保证教育发展的需要。
  (二)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营造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各级组织、宣传、发改、教育、财政、人事、公安、科技、劳动保障、规划、国土、建设、税务、物价、信息、知识产权等职能部门要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同心协力,研究制定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
  (三)建立坚强的领导体制
  建立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体现在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工作中。以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知难而上的精神,切实抓好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对当地教育现代化建设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土地使用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市、区县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进一步落实区县党政一把手基础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制度。
  (四)建立顺畅的管理体制
  逐步建立现代教育管理体制,转变教育行政职能,形成与现代经济体制、文化体系、科学技术水平、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制度和学校制度,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十一五”期间,要重点落实和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非义务教育可发展教育产业,实行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职业教育要建立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要进一步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形成更加合理、科学的结构。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以学校法人和学校章程为基础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五)建立可靠的投入机制
  优先保障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学校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体制,确保教育经费稳定增长。各级财政必须优先保证教育的投入,教育财政性拨款必须做到《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提高。各区县政府必须强化对教育投入的责任,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要积极扶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完善农村中小学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制度。各级政府要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资和捐资办学。各级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并按规定使用,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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