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4、积极建设义务教育特殊学校。进一步重视特殊教育,完成市特殊教育学校易地重建工作。视力、听力、智力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区县要建立1所综合性的特殊教育学校。在乡镇中心学校附设特殊教育部(班),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留率与我市义务教育水平相当。
  5、切实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时积极支持发展民办学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学校。
  6、稳步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高度重视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准备工作,落实资金来源并做好检查、督导等工作,确保农村免费义务教育顺利实施。采取有力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2006年秋季起,在全市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7、大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调整和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程体系和教育的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出台针对性政策,监控、保证小学、初中的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技能、思维和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稳定和提高。
  (三)大力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1、加快学校建设,大幅度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责任,科学规划各类高中学校的布局和布点,积极调整好学校布局结构,挖掘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率,发挥规模效益,大幅度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现有普通完中要逐步减少初中部办学规模,扩大高中部办学规模,其中高中部原则上要有24个班以上,力争改办成36个班以上规模的独立普通高中,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采取有力措施,改建、扩建、新建一批高标准普通高中。
  2、大幅度提高优质学位含量。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各级各类示范性、等级学校的建设力度。到2010年,力争有9-10所普通高中进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有6-10所普通高中进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全市90%以上普通高中建成市一级标准以上学校。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规模,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要。
  3、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1)全面推进和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努力探索新课程改革理念与高中教学实际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推动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提高学校的课程开发与建设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教师教研教改能力和专业化素养的提高和发展。
  (2)提高高中升学预备教育质量。逐步完成课程改革的各种转型任务,正确处理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升学就业之间的关系,实现课程改革与高考升学教育的成功对接,不断提高高考升学教育质量,为高等教育输送合格新生,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
  (3)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方针,加强理想、道德、文化和纪律培育,提高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和终身发展的素质和能力,为社会输送合格、健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1、努力扩大招生规模。每年增加招生6000人左右,至2010年,力争中职在校生人数比2005年翻一番,达到50000人以上,初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大致相当。
  2、积极创品牌上等级。支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的建设,力争“十一五”期末,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同时要大力加强市第二技工学校等市属中等职校的建设。各区县在重点建设好1所有一定规模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基础上,积极创品牌上等级,到2010年,全市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达到4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8所,省级实训中心4-6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5个左右,在全省职业教育“1213”工程中占有应有比例。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