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德智体美得到全面发展。向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全面建设规范化、现代化学校的目标努力。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建设,形成各级各类教育结构合理、条件完善、适应形势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需要的优质教育体系。到2010年,力争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达到80%,普通高中的优质学位达到90%。全市中小学全面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提升教育事业的现代化程度。
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全面实施。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探索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育手段改革的新途径,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完善全面质量评价体系和全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健全教研网络,深入研究提高基础教育教学水平新途径,巩固、提升我市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优势,提升我市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实现教育全面、均衡、持续发展,力争我市基础教育的总体水平达到省的中上水平以上。
6、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积极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建立融自学考试、广播电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职业培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一体的社区教育体系。基本满足社会对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的需求。
三、“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学前教育
1、完善办园体制。加强政府统筹力度,发挥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导,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2、加强规范化、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开展规范化、示范性幼儿园达标验收活动,力争每个镇(街道)举办1所以上规范化幼儿园,每区县建设好1所以上公办示范幼儿园。努力创建等级幼儿园,促进示范性幼儿园发挥其教学示范、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作用,逐步形成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的学前教改辅导网络。力争7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规范化要求,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5%,提高我市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
3、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开展幼儿教育扶贫活动,扩大贫困山区学前儿童受教育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改变农村幼儿教育的落后状况。争取到2010年,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70%。
4、加强社区学前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学前教育活动场所,构建社区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家庭早期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
5、积极扶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举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和教育班,积极鼓励残疾幼儿、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康复机构。
(二)进一步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标准和质量
1、继续巩固和提高入学率水平、确保高保留率。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保障义务教育持续发展的相关机制,加快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进程,缩小各区县之间和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大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巩固和提高入学率水平和确保高的保留率。到2010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初中三年保留率为98%;全市小学在校生预计达到70万人左右,初中在校生预计达到36.6万人。
2、积极调整学校布局结构。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布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撤消规模过小、布点分散的学校,使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达到较高水平。全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现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最高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
3、着力推进学校规范化建设及规范化管理。积极落实规范化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征地、建设和资金,将规范化学校建设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结合起来,加大力度,改善学校校舍、生活设施、图书馆、实验室和仪器室等办学条件。到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化建设达到80%左右。同时,建设一批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和农村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