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老龄事业发展面临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更加重视和关注老龄事业的发展,为开展各项老龄工作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二是粤东会议提出“三年打基础、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工作目标,为加快老龄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契机。三是实现了全市经济较快恢复性增长,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50.83亿元,增长11.3%。五年间年均递增6.9%,人均GDP13298元,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经济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认真解决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未来,抓住机遇,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和改善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我市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汕头作贡出献。
(二)总体目标
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老年养老保障体系。完善城市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城乡老年人养老、医疗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建设力度,扩大养老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建立老龄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三、主要任务
(一)养老保障
在城市,建立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要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为重点,逐步将流动劳动力、被征失地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60%。到2010年,力争实现基本养老全面覆盖城镇各类从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75%。
在农村,继续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政府和社会救济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争取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30%。发挥土地的养老保障作用,重点解决被征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保障农村老年人获得土地收益的权利。同时,鼓励其他各种形式的养老投入,形成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凡是农村特困老年人都要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基本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