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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
(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 二○○七年一月十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1号)精神,切实解决我省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重大意义。
  (一)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劳动报酬权益是职工的基本权益,工资收入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拖欠工资直接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省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尽早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对于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稳妥地解决。
  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要坚持立足企业、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解决工资拖欠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工作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要坚持与深化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建立预防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相结合,与解决其他债务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平稳推进。
  (三)目标任务。在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同时建立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制度和机制,坚决遏制产生新的工资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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