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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06年昆明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决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06年昆明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决定
(昆政发〔2006〕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006年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三创”工作动员大会,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继续大干苦干三年,把昆明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人民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大力开展了昆明主城主要街道拆临拆违建绿透绿工作,实施了主城大树种植计划,建设了一批城市公园、街头游园和街头绿地,开展了市民林建设,加大了单位和庭院绿化美化工作力度,城市环境有了显著改善。

  在2006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绿化工作先进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绿化工作的发展,激励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调动全社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积极性,市政府经过检查、考评和综合评定,决定命名云南省图书馆、昆明警备区等100家单位为“昆明市园林单位”,命名荷塘月色小区、湖畔之梦小区等60个小区为“昆明市园林小区”,并给予表彰。

  希望被命名的昆明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做好单位绿化美化工作,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为昆明市的城镇绿化建设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出新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市广大单位组织,向被命名的昆明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学习,加大单位和小区绿化工作力度,突出特色、建绿增绿,为把昆明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06年昆明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06年昆明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名单

  一、昆明市园林单位(共100家)

  (一)五华区(24家)

  云南省图书馆、昆明警备区、中国人民解放军78300部队机关幼儿园、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圆通幼儿园、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艺术学院、五华区虹山幼儿园、昆明市教工第二幼儿园、云南省交通厅、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翠湖宾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大观幼儿园、云南省总工会、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三二一工厂、昆明第十四中学、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云南省公路局干休所、昆明兴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二十四中学、五华区洪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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