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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07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通知

区、县民政部门关于退役士兵考生身份的证明(样张)

证  明

  ----同志系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该同志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报考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院校的条件。

  特此证明。

区(县)民政局(签章)

年  月  日
  附年2:
工作日程

  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日程

┌────────────────┬───────────────────────┐
│时 间             │工作内容                   │
├────────────────┼───────────────────────┤
│2007年2月中旬          │市教委公布2006年本市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高校名│
│                │单                      │
├────────────────┼───────────────────────┤
│2007年2月下旬          │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2007年3月初           │试点院校向区(县)高招办寄送经批准的招生章程 │
├────────────────┼───────────────────────┤
│2007年3月10、11日        │考生去试点院校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
├────────────────┼───────────────────────┤
│2007年3月25日          │各试点院校选拔测试              │
├────────────────┼───────────────────────┤
│2007年3月底前          │录取                     │
├────────────────┼───────────────────────┤
│2007年3月31日-4月1日      │公示(学校网络、家庭教育时报)        │
├────────────────┼───────────────────────┤
│2007年4月3日前         │新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07年4月7、8日         │新生报到                   │
├────────────────┼───────────────────────┤
│2007年4月10日          │试点院校上报报到人数,打印录取名册      │
├────────────────┼───────────────────────┤
│2007年5月、6月         │试点院校可在录取新生中进行入校教育      │
├────────────────┼───────────────────────┤
│2007年9月            │新生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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