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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07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委、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07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民政局、各相关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为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的综合素质,鼓励退役士兵学习成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所需配套政策的函〉的复函》(教发函〔1999〕14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06〕49号)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2007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继续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

  2007年本市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院校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和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二、试点内容

  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招生改革试点,是指遴选部分高校专科专业进行试点,由上述高校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并依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

  三、招生计划

  2007年本市试点院校招收退役士兵的总招生计划数为120名。招生录取将分成3组。第一组招生计划数共40名,其中上海建桥学院招生计划数为20名,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为10名,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数为5名,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数为5名;第二组招生计划数共40名,其中上海杉达学院招生计划数为10名,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数为10名,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数为10名,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数为10名;第三组招生计划数共40名,其中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计划数为20名,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数为10名,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数为10名。以上招生计划数均计入各试点院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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