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树立科学发展的新理念。一是树立投资与消费共同拉动增长的新理念;二是树立传统产业提升与高新技术产业共同拉动增长的新理念;三是树立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拉动增长的新理念;四是树立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共同带动增长的新理念;五是树立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型流通业带动增长的新理念。
(四)认真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一要加强投资调控和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强化源头管理。二要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坚持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围绕省鼓励发展的行业选上项目,严格控制“三高”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张,用增量结构的优化促进存量结构的优化。三要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培育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排头兵,确保主要目标的实现。
三、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以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按照产品优质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培植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一)加快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扩大优质专用粮生产,积极发展棉花、油料、瓜菜、水果、干果、花卉、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加快构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质农产品产业带(区),实施优势产业提升计划,把附加值高、产业链条长的园艺、林果、畜牧、水产业和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渔业工厂化健康养殖,培育优势主导水产业,促进山东半岛现代渔业经济区建设。实施农业科技促进行动,加快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信息体系、质量检测监管体系和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二)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立龙头企业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本运营、兼并联合等方式,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团。继续实施并完善对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出口创汇、村企互动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扶持。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机制创新,扶持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担保贷款、保护价收购等形式,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和互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培育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和市场适应能力。
(三)强化对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财力支持。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各级财政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高于上年。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等要确保用于农业。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要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与修复及耕地开发。省级财政安排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及巨灾风险准备金。通过贴息、补助等形式,鼓励更多的金融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