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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东省华立技工学校开展技师培训工作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东省华立技工学校开展技师培训工作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6〕1154号)
广东省华立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组织开展技师考评的请示》(校发〔2006〕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开展汽车维修工、数控车床工、数控铣床操作工3个工种的技师培训工作。有关考评工作,由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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